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涉及盗取公私财产价值超过人民币一千元者,都可被判定为
盗窃行为,从而需接受
刑事处罚;
2、对于此类
犯罪行为,法律规定罪犯应被判处不高于三年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可能面临罚款;
3、倘若
涉案金额极度庞大或者存在其他极端严重情节时,罪犯则可能会被判罚为不低于三年且不高于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仍须承担
罚金的责任。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蓬勃发展,各类针对他人财物或是
私人财产的网络盗窃案件也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
为了规范公众对网络的合理、合法运用,我国已就网络盗窃方面制定了特定的
处罚条款。
此处所说的网络
盗窃罪具体是指那些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通过破解密码、掌控账号、篡改程序以及其它非法手段,谋求占有实物或非物质财产以及货币的行为。
对于盗取网络虚构财产这一行为,我们需要同样视为盗窃罪,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惩罚。
首先,虚拟财产应被视作盗窃罪的
犯罪客体。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大部分是由玩家进行游戏操作的过程中所获得的,这些财产的价值不仅包含了玩家在游戏中付出的辛勤努力,还包括了他们因参与游戏所需花费的时间与金钱;
除此之外,许多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物品都是可以通过购买游戏充值卡获取,这些游戏充值卡往往是游戏玩家通过支付真实货币才得以获得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