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行医罪与
过失致人死亡罪之间的区别,值得我们深度探讨。
首先,从主体层面来看,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限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群;
而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来说,其适用的主体则为广大合
法人员。
其次,
犯罪心态对于构成犯罪至关重要,非法行医罪的犯罪者在面对严重不良后果时通常持有的是过失或
间接故意的心态;
然而,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来说,其心理学特征则局限于过失这一范围内,排除间接故意。
第三,侵犯对象也是区分两罪的关键要素之一。
非法行医罪主要侵害了国家对于
医疗机构的监
管制度以及广大民众的
生命健康权益;
而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核心无疑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最后,发生场所同样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非法行医罪往往发生在行医的过程之中;
相较之下,过失致人死亡罪却有可能出现在其他各种情况下。《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造成就诊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