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拆迁正在运营中的商铺时,我们应该重点关注并赔偿以下几项:
首先,是关于搬迁前的准备工作所需的必要费用以及在整个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停工成本、机械设备的调试与修护费用,及物资的拆卸、包装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其次,是鉴于拆迁政策而引发的额外奖励性费用,如快速搬迁的津贴或奖项费用等等。
再者,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商铺因拆迁而不得不面临的停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这部分损失主要依据商铺在征收之前的盈利状况、需要停业停止生产的时间段长等关键因素来予以确定。
关于具体的计算准则或者实施方法,将有地方政府(如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政府)负责制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
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