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于造成
轻微伤害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之事宜,本专业认为,
精神损害赔偿归属于受害者因人身权益遭受非法侵害从而导致精神痛苦或者精神受损进而向加害方索赔的一种
民事责任范畴,其
赔偿金额并无固定上限。
精神损害的具体赔偿金额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进行确定:
首先,加害方的过失程度,此乃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其次,需要考察加害行为所处的环境、手段以及实施行为的方式等诸多具体细节;
第三,要评估加害行为所带来的深远影响和后果;
再次,需要关注加害方从侵害中获得的收益状况;
最后,还需考虑到加害方承担责任的财务实力及其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
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