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准则之一,即
赠与协议无需通过公正程序便可实现其合法性;然而,一份通过公正程序所制定的赠与协议却能够为受益者带来更多得益保障。这个观点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最新《
民法典》之要求,该法典明确定义了“赠与”这一行为,即将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协议,而此种协议之有效需要满足特定的标准:首先,参与行为之人在签订赠与协议之时必须具备完整的
民事行为能力,其次,代笔之人的表达思想就必须完全地、准确地反映出他们的真实意愿;除此之外,赠与协议不能触犯国家强制性
法规,也不可与
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习惯相冲突。《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