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庭之后多久能够发布判决结果,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并未做出明确地规定,然而各个地区的各级审判机关都需严格遵守
审理期限方面的法律规定。对于那些采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判的案件,案件自
立案之日算起,在三个月之内必须完结;而对那些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判的案件,则要求案件自立案之日算起,在六个月之内必须完成审判工作。如涉及到某些特殊情况需延期处理,需要得到本院院长的批准,可再适当延长审理期限,但最长也不能超过六个月;如果仍然需要延长时间,便须向上级人
民法院申请批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
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