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若建筑物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且得到了政府的相应批准,那么在遭遇
拆迁时,坚守于此的人有权获取相应的经济
赔偿。然而,倘若该建筑物属于未经许可私自建造的非法之物,那么,拆迁部门通常不会对此类建筑给予赔偿。所谓的“非法建筑”,往往是指那些在城市规划区域内,那些未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以及利用欺骗手段获取新建设、扩建、改建批准的建筑物。对于那些已经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出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新业主确实应该得到合理的补偿;反之,对于那些被判定为非法建筑和超出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往往得不到任何的赔偿。《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