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个体企业非属公司之列,实为企业的一个分支。
公司仅仅是企业众多组织形式中的一个类型,而企业未必就以公司的名义存在,但显而易见的是,公司必定是企业的一部分。
在独自经营的企业环境下,投资主体仅有一位投资者,该投资者需对企业所产生的一切负债负起无限制的责任。
因此,这类独资企业并未具备法人资格;
而相较之下,公司作为承担法定有限责任的企业实体,确已取得了法人地位,这也正是它们的特点所在。《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
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