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夫妇双方拥有相应的共担财产的职责与义务。
在这方面,男女伴侣需要尽到如下职责和义务:
首先,家庭日常开销应由
共有财产承担;
其次,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
债务均视为
共同债务,需由夫妇共同负责偿还,以其共有资产进行清偿;
最后,为了妥善管理
共同财产,产生的各项开支也理应用共有财产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