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且擅自进行资产低价转让之际,
债权人有权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债务人之行为。
具体来说,倘若债务人借舍弃自身债权或解除债权担保、无对价地将自有财产廉价转让等方法使财产权益遭受无偿损失;
抑或是恶意拖延已届清偿期的债权履行时间,从而对债权人实现其债权造成负面影响时,债权人便可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此类债务人的不当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