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抵押时期内,
抵押人为维护自身权益,有权进行抵押财产的转让操作。
然而,如双方另行达成协议于此方面有所明确约定者,应依据协议执行。
若在抵押财产发生转让情况时,
抵押权利不受任何影响。
但值得注意的是,若抵押人决定进行此类行为,需及早通知相关
抵押权人知晓。
若抵押权人能够根据
证据证实,该抵押财产转让将对抵押权造成潜在损害,则可要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款项提前还给抵押权人或者办理相关提存手续。
对于超过债权额度的部分,归属为抵押人所有;
而对于不足的部分,则由
债务人负责补足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
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