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宅区物业管理中,收取水电气费用时不得加价。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凭借来自供水和电力供应单位的授权,方可向广大业主收取相应的水电气费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物业管理公司所实施的水电气费用收取行为,只能视为代表供水和电力供应单位代行其职责而已。
因此,物业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供水和电力供应部门所制定的价格规定,坚决禁止擅自扩展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制造不必要的重复收费现象,以防止对
业主权益造成损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