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慢性疾病或丧失劳动力等原因导致无经济收入,从而无法依照原有协议或判决进行给付,但有
抚养义务的一方有足够的财力承担,或是由于触犯法律需入狱服刑,从而无法支付
抚养费用,皆可提出抚养费减免申请。
此外,若原先制定的抚养费金额低于当地实际生活水准,或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或求学所需,实际支出已经超出预
定金额,亦可申请提高
抚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