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理学的定义范畴中,
直系亲属是指与个体本人存在直接血统关系或者婚姻关系之人,换句话说,即是
直系血亲以及
直系姻亲。
其中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孙女及外孙子孙女等。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太爷爷”并不属于直系亲属的范畴之内,因而严格来讲,太爷爷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直系亲属身份。《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
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
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