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工作十年以上的资深员工而言,若决定辞去现职而寻求
离职补偿,必须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才可得到法律认可和
赔偿保障。
具体来说,只有在符合以下某几种情况时,方可得到至多相当于其前十个月平均薪酬的
经济补偿金:
(1)未依照与
劳动者签署的正式
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义务条款或提供必要的劳动环境及条件者;
(2)无故
拖欠劳动者薪资且未能按照规定及时全额支付者;
(3)未按照法律标准积极尽责为劳动者缴纳各类
社保费用的用人方;
(4)公司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存在严重
违法违规现象,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大侵害者;
(5)用人方采用欺骗、恐吓或者趁火打劫等非法手段,
强迫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愿
签订合同,致使劳动合同失去公正性和有效性者;
以及(6)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具备法定资格提出
辞职请求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