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男方若涉及到
婚内出轨行为,无疑是对夫妻之间忠诚义务的破坏,进而诱发了
离婚事件。
在此过程中,未承担
过错责任的那方当事人有权利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绝大部分此类案件当中,婚前所形成之财产仍应遵循个人所有之原则;
至于
结婚之后所积累的夫妻共有财产,则应遵循平均分配之原则,对于女方及未成年子女予以适当关照。
同时,法院在裁决夫妻双方离婚时分割财产之时,还需兼顾均等分割以及照顾妇女儿童权益等多个因素,并优先考虑无过错方以及经济状况较为困顿那方的利益。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男士出轨一事终究只是法院在处理
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时,酌情进行考虑的一个方面,并不足以产生决定性或深远的影响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