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缓刑期内若有出国或跨区域工作的需求,必须事先请示并得到观察机关的批准许可。
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执行而受到宣告缓刑的罪犯,应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
法规,认真接受相应的监管与监督;
2、按规定向观察机关如实汇报个人行为活动情况;
3、务必严格遵守观察机关关于来访客人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4、如需离开所在城市、地区或变更居住地点,必须及时通报观察机关并获得该机关的授权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