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到
诉讼离婚,当各
当事人于
离婚事宜中无法对亲子
抚养权的归属形成明确共识时,经法院判决
调解离婚的,人
民法院亦将在此方面做出最终裁决并给与明确指示。
然而,通常而言,亲子抚养权主要讨论的对象是子女尚未年满18周岁的时期内,当子女成年之后,
父母离婚过程中涉及到的
子女抚养权问题便不再作为重点讨论事项。
然仍有特例情况:
1.子女未成年,患有先天性残疾且无法自治自理之人。
针对此类状况,法律仍需要依据夫妻双方实际状况,从而确定适宜的
抚养人选。
至于子女与何人共同生活的问题,则可交由子女生前所作之决策来予以决定。
2.子女未成年,尚未具有自我生存之能力如接受教育等。
面对此种境况,待其成年之后与其共度余生的事宜完全可由子女自主决定。
关于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用问题,按照相关规定,现今我国成年子女主要具备以下其中任何一项情形的话,其父母即便经济能力较佳,同样需要提供适当的抚养费用:
(1)
丧失劳动能力或是虽非完全丧失但收入难以支持其正常生活所需者;
(2)尚处于学校阶段就读之人;
(3)笃定自身尚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及条件之人。
综上所述,若子女年龄已过18周岁大关,那么在父母离婚之后其随何人共同生活的问题,即可由子女自行做主决定。
但是在某些个别状况之下,那些未能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亲,应对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在处理离婚案件的审判过程之中,法院遵循着这样的原则进行审理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