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先要明确指出,当员工在涉嫌违反法律
法规,例如被相关部门予以收押审查、执行
拘留或者实施
逮捕期间,用人单位是绝对禁止单方面解除与该名员工签订的
劳动合同的,这是符合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及其配套政策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的。
具体而言,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
劳动者因涉嫌
违法犯罪而被有关机关收押审查、执行拘留或者实施逮捕,那么在劳动者被依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暂时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然而,在这个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间里,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因此,即使劳动者因为涉嫌
刑事犯罪等原因而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但是只要他们还没有被判定为有罪,那么用人单位就无权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而只能选择暂时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