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夫妇双方希望在婚后购置的房产仅由其中一人独自拥有,彼此间可通过纸质协议的方式确定房产所有权归属,此协议将具备
法律效力和约束作用。
2.为了确保前述意图的落实,新婚夫妇需带上各自的
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与户口簿)、
结婚证书以及房产的相关凭证(
房产证等)共同前往当地公证机关,办理
房屋产权的公正手续。
3.在此过程中,需要明确昭示该套房产是直接归属女性所有,待双方在协议上签章并亲笔按下指纹之后,公证机关即可正式出具公证书,确认为双方已达成共识的
个人财产。
对于父母在婚后以赠与形式为其子女购置的不动产,如登记于投资这一方子女名下,那么这些物业则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在婚后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