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面对
信用卡无法偿还
债务时,应当采取何种措施?1.首先要认识到态度的重要性,应该毫不犹豫地前往发卡行当地的卡部,向他们详细阐述当前所面临的经济困境以及无法全额还款的确切原因。
绝对不可回避此事,否则银行很可能会认为您是有意进行恶意
拖欠行为。
尽管如此,您仍然有责任尽可能偿还一部分款项以表诚实守信之意。
2.对于
信用卡欠款问题,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向法院
提出诉讼:
a经过其他所有可能的
催收手段仍无果,并且您的透支本金与利息总额已超过1000元人民币;
b如果您掌握了欠款客户的个人储蓄账户或其他资产信息,且该等信息须通过法院冻结审判程序方能获取的;
c因为您未能按时归还欠款而遭到同行业者的
法律诉讼,此刻您需协同他们共同参与清偿欠款事宜。
3.一旦发生
逾期情况,相关纪录将会自动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
征信系统之中,各家银行并不需要手动上报这些信息。
即使您成功结清了所有欠款,不良记录也并不会立即得以撤销,而是会延迟至结清之后的24个月内在该系统内被覆盖。
值得注意的是,征信系统仅能够查阅并展示近24个月以来的记录信息。《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