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相关
法规,超出限定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
在行为中存在恶意,透支金额从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者,将受到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金处罚。
参照《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
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恶意透支达到5万元至50万元的情况,将被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甚至可能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
若恶意透支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应视为严重
违法行为,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同时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而当恶意透支金额高达100万元及以上时,其性质更为恶劣,将被处以严厉的
刑事制裁。《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