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署财产
保证书时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因素;
此外,该行为也不应违反我国现行法律以及行政
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更不能触犯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财产保证书皆具有法律效力。
换言之,该保证书的签署者需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保证书内容为签署者内心真实意愿的体现,同时并未严重违反强制性法条以及违背社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