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孩子抚养费用的变更事宜,确实是可以商讨并进行调整的。
在这方面,家长们完全有权利就
抚养费的增减事项进行友好的协商交流,若是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则须通过
法律手段请求法院裁决。
而对于那些直接承担
抚养责任、希望提高抚养费额度的父母而言,他们可以通过出示相关的
证据来证明原先约定的抚养费金额已经无法满足孩子的实际生活以及教育需求,这样的话,经过法院的认真核实,他们的
诉讼请求也将得到支持和认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