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颁布的相关
法规,对水田,旱田以及青菜地进行征收时所采取的相应补偿标准为:
1、对耕地类型中的旱田每亩平均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3,000元。
而对于水田,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为人民币90,000元。
最后,青菜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金为人民币150,000元;
2、对于被划分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其对应的
赔偿标准是旱田每亩平均补偿58,000元。
水田则是每亩平均补偿99,000元。
至于菜田,每亩平均可获得156,000元的补偿费;
3、对于林地及其他农用土地,每亩的平均补偿额为人民币138,000元;
4、针对工矿业发展场所,居民住宅区,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每亩平均可得补偿金人民币136,000元;
5、对于闲置用地,无名荒山,无垠荒地,荒野湿地,荒地和没有利用价值的土地,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为人民币21,000元。
关于房屋地上物的补偿标准,详情如下:
1、当涉及到房屋补偿问题时,标准按楼层区分,楼房每平米平均可获得补偿金为人民币3300元。
捣制的砖混混凝土结构的房屋,每平米平均得到补偿为人民币2800元。
如果是砖瓦房,每平米的补偿约在人民币2400元左右。
至于平房,每平米的补偿金约在人民币1900元之间;
2、对于其他地上附属设施,例如储藏室、室外水泥地面和沼气池的补偿,每平米平均可得补偿金为人民币920元。
厕所的补偿标准在每平米190至300元之间。
每平米的猪鸡舍补偿在人民币150至260元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
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