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符合荒芜土地的特征,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其所有权所属可能为政府或集体组织。
这取决于该片土地究竟归属于国家还是集体。
如国家拥有所有权,政府进行征收并利用,这种情况应当视为是代表国家行使
使用权,无需向违规在此土地范围内进行耕种活动的人员支付
赔偿金。
反之,倘若属于集体组织所有,便应按照既定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补偿。
关于土地征收的具体规定,应依照被征收土地原来的用途来实施补偿措施。
对于耕地的征收补偿,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费用: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及
地上附着物与青苗的补偿费。《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