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申请
劳动监察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此类案件在两个月内将得到妥善结案。
换言之,劳动监察机构在接收到劳动者的
申诉或投诉之后,应于五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予以
立案处理的决定,并在此之后的两个月内完成整个案件的审理工作。
同样地,当劳动监察部门在收到劳动者的揭发或检举之时,也须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受理。
然而,无论申诉还是揭发,其结案时限均为两个月。《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
女职工和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
工资和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
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