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见现象,信用卡被停止使用主要出于以下两类原因并提供相应的恢复措施:
首先是第一种类型:
发卡行账号认为该张信用卡的交易行为存在异常,可能遭受黑客或其他不法分子的攻击,为保障持卡人的账户安全,发卡行有权暂时冻结该张信用卡。
针对此类情况,持卡人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立即联系发卡行客服部门,请求银行重新发放一张新的信用卡;
其次,收到新卡后,应尽快完成开卡手续并开始正常使用;
最后,妥善处理原有信用卡,建议将其剪断销毁以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其次是第二种类型:
若持卡人连续超过三个月未能按时还款,发卡行有权单方面暂停该信用卡的使用功能。
在此情况下,尽管信用卡已被停用,但持卡人仍然需要承担未偿清款项的滞纳金和利息,且这些费用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累积。
当金额达到发卡行规定的上限时,银行甚至有权对持卡人提起法律
诉讼,情节严重者,持卡人还需面临刑事处罚。
对于这类问题,持卡人应当尽快全额偿还
信用卡欠款,以避免信用记录受到负面影响。
此外,为了修复之前的不良信用记录,持卡人还应该尝试重新启用该信用卡,并按照约定日期定期还款。
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消除之前的不良信用记录,否则持卡人将无法再申请其他信用卡,并且在办理
房屋贷款等金融业务时也会遭遇困难。《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