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人致轻微损伤,即使已被采取拘留措施,仍需支付相应
赔偿金。
拘留属于须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范畴,而赔偿则涉及到的是
民事责任部分,两者互不抵触。
行凶者对其造成他人
轻微伤的事实,必须承担支付医药费、
护理费以及交通费等相关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
依据中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法规,殴打他人或故意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将面临五天至十天不等的拘留惩罚,同时还需缴纳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若情节相对较轻,则可能仅受到五天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但在以下情况下,行凶者将面临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并需缴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纠集多人共同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士、孕妇、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或六十岁以上老年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一次性殴打、伤害多名受害者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