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无论是
债权人本身还是
债务人自身,均有权提起此类程序。
若债务人欠缺足够的财务能力来偿还即将到期的
债务,债权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启动针对该债务人的重整或
破产清算的申请。
另一方面,若一家企业法人虽已宣布解散,但尚未完成全面的
清算工作或是清算工作尚未结束,如果其所拥有的资产无法完全覆盖债务,那么依法负有相应清算职责的人员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破产清算的申请。
《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
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