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所谓的"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所牵涉到的诸多
罪名,如
诈骗罪以及
敲诈勒索罪等,此类犯罪活动的主要突出形式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些组织或个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虚构借款需求,并要求申请借款者预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
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等各种名目的费用。
若您不幸遭遇上述情况或者其他类似情况,请务必及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