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可以选择直接与
借款人沟通并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同时最好能够提供相应的借据或相关证明以增强说服力。
其次,如果您与借款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朋友关系,那么您也可以考虑寻求这位朋友的帮助,让其充当中间人传达您希望对方尽快归还借款的意愿。
此外,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取得满意的结果,您还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个过程中,您需要尽可能地搜集到有利于您的
证据,例如书面的
欠条、有关借款人亲口承认欠款金额的录音资料,甚至是第三方
见证人证实您曾向借款人提供过借款的
证言等。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