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司机驾驶单位的车辆过程中发生
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责任时,单位应对此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司机依照单位的指示,以公务为目的驾车出行,则视为其正在履行职务职责。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有关法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侵权责任。
若司机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了全部责任,那么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
交强险”)的范围内对受害方进行赔偿,如仍有不足之处,则由该司机所属的单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