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需要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的受害者来说,其必须在整个
刑事诉讼过程中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交申请。
具体而言,当
被害人因被告人的
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上的损失时,他们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都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然而,若被害人不幸离世或失去
行为能力,那么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以及
近亲属将有权代表他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
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
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
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