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当事人如有意提起
国家赔偿申请,可以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
然而,若采用口头申请方式,则需填写《口头申请
赔偿登记表》作为书面依据。
在赔偿请求人提交赔偿申请之后,
赔偿义务机关应予以审查,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予
立案处理,并向赔偿请求人发出相应通知;
反之,若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赔偿义务机关也应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明确答复。
《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
行政复议和提起
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
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
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