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机动车在遭受擦挂之后,
当事人是否必须在第一时间
报案进行处理的问题,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车辆在发生碰撞事故之后,当事人有权选择在任何时候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对此次
财产损害事件进行处理。
然而,在涉及到
保险理赔事宜时,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则需要按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交能够证明
保险事故真实性、原因、
损失程度等关键信息的相关
证据及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