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若未经审批便开始建造房屋,则会被判定为
违章建筑。
尽管如此,相关部门并不会立即强制拆除该建筑物,然而却保留了向法院提起
申请执行拆除行动的权利。
针对这类房屋,应深入调查其
土地使用历史状况及当前状态,同时还需审慎评估是否满足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村乡城镇规划以及其他相关用地政策要求。
如经核实确认为合规建筑,则应对其实施用地批准手续的补办工作,并且依法办理相应的
产权注册与证件颁发事项。
《土地管理法》第62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
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