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体系中,
侵犯知识产权罪主要涵盖了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
假冒注册商标罪,即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已经注册成功的
商标进行商业活动;
其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即销售者明知所售商品为
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而仍然进行销售;
再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即未经授权擅自制造或销售他人已注册成功的商标标识;
最后,
侵犯著作权罪,即未经授权擅自复制、传播、出售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
知识产权保护
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以及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
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