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与
借条皆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以下为您详细解析两者之间的显著差异之处:
首先,借条用以阐述借款关系的确立,欠条则用于证明
债务关系的存在。
借款必然体现出债务关系,然而债务关系并不仅限于借款行为。
其次,借条的形成源于特定的借款事件,而欠条的产生可能源自诸多因素,例如因商品交易产生的债务,因劳动服务产生的债务,因企业
承包经营产生的债务,以及因
损害赔偿产生的债务等。
再者,在未标注还款期限的情况下,二者的
诉讼时效起算点有所不同。
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而言,其时效性是相同的;
若
未约定还款期限,那么
借条与欠条便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对于借条中履行期限模糊不清的情况,
债务人有权随时向
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此时诉讼时效应当自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至于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其诉讼时效则应自出具欠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