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父亲具备
抚养子女的经济能力却故意拒绝对其提供抚养照顾,并且情节严重构成恶劣影响,那么这样的情况是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
申诉的。
依照相关
法规条例,
非婚生子女生来就具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损害或者歧视他们。
然而在现实中,存在着那些未直接承担起对非婚生
子女抚养义务的亲生父母,这些人必须为孩子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直到他们能够独立自主地生活。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