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而言,基于家庭伦理和关爱考虑,法律明确规定由母亲直接
抚养为首要原则;
若已满两周岁以上,关于
抚养权的决定如未能达成共识,则应由当地法院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其次,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他们已经具备了独立思考和表达意愿的能力,因此,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必须充分尊重并考虑到他们的真实意愿。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