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破产债权申报过程中,需要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首先,必须提交正式的
破产申请书;
其次,需提供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第三,应列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详细名单;
第四,需制定详尽的企业员工情况及安置预案;
第五,需提供关于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以及附带的审计报告;
最后,还需提供企业截至破产申请日期的资产状况明细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
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