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
土地使用权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1)按照出让或者转让的形式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即城市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
抵押的;
(2)在满足抵押条件且经过发包方明确批准的情况下,抵押人有权将依法承包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芜之地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3)乡镇和农村地区的企业厂房以及相应建筑物所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作为抵押物的。
《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八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