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专利局接收到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时,必须进行初步审查程序。
经过初步审查证实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后,自申请日期开始计算满18个月之际,便会予以公开宣布。
在此基础上,实质审查程序亦将随之启动。
在发明申请公开之后,若专利局收到申请人提出的实质审查请求,则会立即启动实质审查流程。
审查员将根据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通过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方式,针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等方面进行深入评估与分析。
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申请人将会收到授予
专利权通知书。
此时,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支付专利登记费用、授权当年的年费以及公告印刷费用,同时还应缴纳专利证书
印花税。
在所有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申请人便可领取到专利证书。
《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