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浇梁柱板项目
工程质量问题的
处理方式:
首先,对于因施工疏忽而产生的质量安全隐患,必须在其未严重扩散前进行果断处理,即须立刻对违规施工行为予以制止,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修正相关错误;
其次,一旦施工中已经出现了质量瑕疵,我们应当立即向施工单位发送《监理通知》,明确指出问题所在,并要求他们采取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待其采取了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之后,再向监理单位提交《监理通知回复单》以示回应;
第三,在某个工序或分项工程完成后,若发现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详细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针对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同时对其提出的补救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和确认,并全程跟踪处理过程,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方可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否则将严禁该部分工程进入后续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环节;
最后,在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保修期限内,如果发现施工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迅速签发《监理通知》,指示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保修工作(包括修补、加固或者返工等处理措施)。
《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