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的赔偿事宜包含以下各方面费用:
首先是
医疗费用,此项费用具体金额需参照医疗机构开具的正式收款收据予以明确;
其次为误工损失费,该项费用应按照受害者的误工持续时间及劳动收入水平来加以确定;
第三部分费用为交通费,这部分费用需要依据受害人和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接受治疗或转院而实际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来计算;
此外还包括了
护理费及住院期间所必需支付的住宿费用等各项开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