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遗产传承事务中,通常情况下,被
继承人的配偶并不会优先于其子女获得遗产。
配偶以及子女均属于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范畴,这意味着他们的
继承顺序以及所应享有的财产份额是平等且相同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
当
继承事宜正式启动之后,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继承。
在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他们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应该保持均等。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