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提及的“
产假”,通常系针对正处于职场工作中的女性员工,在其生产前后享有的特定假期与相应福利待遇。
这部分假期的时间跨度一般是从预产期前的半个月开始,直至产后的两个半月,对于那些
晚婚且晚育的女性员工来说,她们的产假期限则可以延长至四个月之久。
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有权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法定产假。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还特别规定了女性员工在怀孕之后享有产检假的权利,只要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孕妇前往医院进行产检,都将被视为正常出勤处理。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