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违背
离婚协议的问题,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尚未生效,那么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行使撤销权,从而导致双方不能按原约定依法办理
离婚手续;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生效,那么其中有关财产分配的条款或由当事人在
离婚过程中所达成的财产分配协议,对于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当当事人因为履行这些财产分配协议而产生争议时,他们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也必须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
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
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