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
债务人欠款不还的情况时,
债权人应首先尝试理解对方未能偿还贷款的具体原因,随后与债务人共同探讨并拟就合理可行的还款方案。
其次,若债务人属于恶意拖欠
债务的行为,那么债权人有权向当地法院申请开具支付令或者提起
诉讼程序;
在案件经过法庭审判后,若债务人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依据判决结果申请强制性的法律执行措施。
最后,对于
欠债不还的问题,债权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以避免
诉讼时效的中断,从而使
诉讼时效期间得以重新计算。
若债务人多次拒绝还款,债权人可持相关借款凭证前往法院提起诉讼。
待法院作出判决后,若债务人仍然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便可依法申请
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